本律师所主要办理美国海关法、国际贸易法和货代物流等方面的案件。
具体来说,我们处理的海关类案件涉及商品原产地确认和标识、商品分类、估价争议、行政复议请求(含对海关拒绝允许货物入口决定的行政复议请求)、依据《美国法典》19卷第1520节提出的求偿、不同类型的海关处罚案件(例如低报货物应税价值、非法转口和走私等案件)、预约赔偿金案件(liquidated
damages claims)、海关留置、扣押、罚没案件、报关行和国际货运业者海关违法类案件、海关要求进口商重新标识原产地或将货物重新置于海关监管类案件、向海关知识产权处为商标和版权备案、其它与海关有关的知识产权类问题、灰色市场产品进口、出口许可证和配额、佣金和其他费用的可征税性问题、海关保函、海关裁定、涉及海关法律法规的国际货运事务、集装箱货物站点、保税仓库的执照申请、外贸区、海关退税、海关审计和相关的守法问题、先行披露问题、依《信息自由法》提出的请求和复议请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问题、反倾销调查(特别是代理企业提交scope
ruling要求,参加年度复查(annual review)和新出口销售商审查(new
shipper review)等)、其他美国贸易法问题,如《美国法典》19卷1337条(19
U.S.C. Sec. 1337),301条款(301(a)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 as amended, 19 U.S.C. Sec.
2411)等。涉及的商品从服装、鞋类制品、珠宝、新鲜蔬菜瓜果、海产品和其他食品,到家用电器、电子计算机部件和软件、游戏类产品、飞行器、汽车和汽车部件、家具以及医药化工产品等。
除此之外,我们还处理与海关事务相关的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联邦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美国农业部(USDA)、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联邦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联邦商务部(DOC)、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和交通部(DOT)、
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联邦环境保护署(EPA)和联邦烟酒火器管制局(ATF)事务等。
比较常见的例子有输美食品和玩具违反美国FDA或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法规,海关应FDA或CPSC要求对进口商作出处罚决定,律师代理客户与FDA或CPSC交涉,取得后者谅解后说服海关减轻罚款和处罚。与FDA总署交涉,要求取消对客户输美产品的“自动留置(automatic
detention)”措施等。我们还协助美中企业应付因违反贸易禁运和制裁措施而导致的货物扣押和罚没,以及海关反洗钱类案件。
我们必要时帮助客户与版权和商标权持有人谈判签约,使外国出口商的产品进入美国之前取得合法授权,避免因为违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而遭到扣押罚没和罚款。
除进口业务之外,我们还帮助客户处理特殊许可证的申请,美国政府出口管制(export control),以及相关出口业务的法律事务。
我们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诉讼和非讼诉业务两类。本所律师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纽约、新泽西、路易斯安娜、印第安纳、弗吉尼亚等多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律师资格,还具有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第五、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以及上述各州最高法院和位于这些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的出庭律师资格。除了代理客户参加美国海关和其它联邦机构的行政法律程序外,我们还代表客户在联邦和州的各级法院出庭起诉或应诉,为客户寻求司法救济。
虽然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主要涉及民事方面的事务,我们也经常在涉及海关法的刑事案件里处理其中的海关法律问题,为被告人及其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海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在美国海关和其它联邦执法机构突击搜查客户办公场所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场合,我们的律师会应客户要求及时前往事发地点,在特殊环境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如欲进一步了解美国海关的执法状况以及海关法案件的处理程序,请阅读案例精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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